
出口退税政策一直是企业关注的焦点。
8月11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,明确将于2026年1月1日起,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最长36个月内完成退税申报或免税申报。逾期未申报的,将面临按内销征税的风险! 企业务必高度重视,抓紧时间自查整改!

01
为何要设置申报期限?
堵住生产企业“免抵额”附加税漏洞: 部分生产企业因进项不足,在抵完内销后无足够留抵退税,便选择长期不申报出口报关单,导致本应计算“免抵额”缴纳的附加税费流失。
防止贸易公司“隐形”抵扣或漏税: 一些贸易公司因进货发票不合规或缺失,无法办理退税,却既不按规定做免税申报,反而将对应的进项发票用于抵扣内销销项,或者干脆隐瞒该笔出口业务,造成增值税直接流失。
规范不收汇业务管理: 尽管有收汇期限要求(税务公告2022年第9号),但部分企业对于无法收汇的业务,既不主动做免税处理,也不申报,对应的进项却参与抵扣,或隐匿出口信息,形成税收漏洞。
简言之,新规的核心要求是:所有出口报关单必须在法定期限内“见光”!要么申请退税,要么申报免税。如果既不退税也不免税,那就必须按内销补税!这标志着出口退税管理将重回“退、免、征”三位一体的严格时代。


02
企业应对策略:
立即全面自查整改
面对即将到来的监管升级,出口企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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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日期: 新规2026年1月1日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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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自查: 立即梳理2023年及以后年度(特别是接近或可能超过未来36个月期限的)所有出口报关单,检查是否已按规定完成退税或免税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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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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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退税的,尽快申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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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法退税但符合免税条件的,立即补办免税申报! 避免逾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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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不能退税也不能免税的,务必主动按内销申报补税! 这是降低未来滞纳金和罚款风险的关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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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大数据监控: 新规实施后,税务机关必将依托强大的电子税务局系统,利用金税四期等大数据手段,全面比对企业的出口报关数据与申报信息。所有历史出口记录在系统面前都无所遁形!
结语:《增值税法实施条例》恢复出口退(免)税申报期限,是国家强化税收征管、堵塞漏洞的必然之举。出口企业务必清醒认识到政策的严肃性和紧迫性,立即行动起来。早行动,早安心,避免因逾期申报而承担额外的税收负担和处罚风险!
随着金税四期系统的全面推广,税务机关将实现对企业出口数据的全方位监管。那些曾被遗忘在档案室中的报关单,也将在大数据的比对下无所遁形。
出口企业应及时掌握政策动态、按照要求做好应对准备、规避潜在风险的关键窗口期。






